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我們做任何事都要遵循兩個字——“規矩”。在社會上,我們要遵守國家的法規;在公司上,我們要嚴格執行公司規章制度;在學校上,我們要遵守校規校紀。同樣的,教育照明也不例外,現如今很多教育照明都不符合相關的規定要求,嚴重危害了學生的視力健康,我們需要對教育照明給予足夠的重視!
教育照明標準
綜合現行的國家標準以及改造經驗,教室照明需要有足夠照度,良好的照度均勻度,高的顯色指數,較少的眩光和較高的視覺舒適度。在照亮、照好教室、提高工作學習效率的同時,還要有意識地去限制能耗。真正提供高品質,高效率的健康照明,現提供教育照明改造建議標準如下:
課桌照度300lx,黑板照度500lx;
課桌面照度均勻度達到0.7以上,黑板面照度達到0.8以上;
眩光控制:UGR<16;
采用3300K-5500K色溫的光源,光源顯色指數不宜小于80;
控制頻閃:使用電子鎮流器。
教育照明的改造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