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下,兒童青少年近視問題頗為嚴峻。學習環境中如采光照明條件不良,作業簿亮度和對比度過低、印刷不清,都會造成眼睛調節緊張,影響視功能的正常發育。
日前,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了強制性國家標準《兒童青少年學習用品近視防控衛生要求》(以下簡稱《要求》)。
新標準規定了與近視防控相關的教科書、課業簿冊、學齡前兒童學習讀物、普通教室照明燈具、讀寫作業臺燈和教學多媒體等兒童青少年學習用品的衛生要求。
不合格光源直接損傷孩子視力
據統計,每個學生每天大約有60%的時間是在教室度過的。相關研究發現,過度使用電子產品、不良的教室照明環境,是導致學生視力下降的主要原因。
根據傳統標準,當下,我國多數學校的教室照明都是采用熒光燈。武漢市視防中心主任楊莉華指出,熒光燈的衰竭速度快、照度偏低,長期在這樣的燈光下上課,容易加大用眼負擔,誘發近視。
2018年,教育部等八部門聯合印發的《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明確要求,改善教學設施和條件,嚴格按照普通中小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建設標準,落實教室、宿舍、圖書館(閱覽室)等采光和照明要求,使用利于視力健康的照明設備。加快消除“大班額”現象。學校教室照明衛生標準達標率100%。根據學生座位視角、教室采光照明狀況和學生視力變化情況,每月調整學生座位。
此次《要求》對普通教室照明燈具有了明確規定,要求燈具應具有遮光性,沒有過度眩光等,還規定了燈光色溫最大最小值,對一般顯色指數、燈具在額定電壓下輸出波形深度也有了限值要求。
對于如今教學中常常使用的多媒體,《要求》提出,教學多媒體設備不應出現可察覺的閃爍,應符合藍光防護要求,使用時屏幕亮度不應過大;還提出了對于光輸出、最大屏幕亮度、對比度、亮度照度均勻性、亮度可視角、屏幕尺寸的相關指標要求。
“黃昏的時候寫字一定要開燈,不能在昏暗的地方寫字、讀書,更不要在晃動的車廂內讀書。”關于選用電子產品,北京大學兒童青少年衛生研究所所長馬軍建議,盡可能選擇大屏幕電子產品,優先次序為投影儀、電視、臺式電腦、筆記本電腦、平板電腦、手機。電子產品要選擇屏幕分辨率高、清晰度適合的。使用電子產品時,應調節亮度至眼睛感覺舒適,不要過亮或過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