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路施工
1.電源線
黑板燈、教室燈、面板燈需要移動原有固定位置或者新添燈具數量的,需要重新鋪設所需電源線。施工時應從原電源引出處更換足夠長度的燈頭電源線到燈具安裝位置。電源線應采用截面積≥1.5mm²,電源布線應保證相線、零線、地線三線顏色區分。電源線兩端與電源和燈具導線的連接必須用接線端子,接線端子不可懸空吊掛,應用螺絲進行固定。電源線除接線板及設備連接處外,連線中間要求無接頭,導線絕緣保護良好,兩電源線連接時導線連接應緊密、牢固,接頭的電阻值不應大于相同長度導線的電阻值;兩電源線接頭的絕緣強度應與非連接處的絕緣強度相同。電源線置于吊桿中,不得纏繞于吊桿或懸空裸露在外。吊桿兩端應有絕緣護套管保護。
2.線槽(矩形線槽)
墻面、頂面新鋪電源線應放入阻燃PVC線槽內,槽內所有敷設線纜最大截面積之和不大于線槽截面的75%。線槽連接處要使用連接配件,槽體連接處應嚴密平整、無縫隙。
線槽敷設應緊貼建筑物表面,線槽敷設走線橫平豎直,槽沿經過建筑物表面進行固定。轉彎與接縫處須有附件固定點,線槽每單段至少需要兩個固定點;單段超過1米長時,平均每米至少需要兩個固定點。固定采用膨脹管方式,禁止使用雙面膠方式固定。
3.分路控制
黑板燈具應由單獨開關回路控制,其中正對顯示屏的燈具必須能單獨控制,教室燈具第一橫排燈具應由單獨開關回路控制,其余每一縱列燈具由獨立開關回路控制。
原有教室燈間有分路控制時,改造時的增加、減少、移位應按原有燈具分路控制進行線路施工,盡量保持改造后教室燈分路控制的一致性。
4.通電試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