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看清一件物體,充足的光照是先決條件。只有在光照充足的情況下,人們才感知到各種物體的存在。在沒有光的黑暗中,視覺器官將失去功能,大家的內心情緒變得納悶、恐懼、煩燥、痛苦。
對學生而言,假如教室照明環境舒適且設備齊全,則可大大提高學習效率;針對老師而言,假如處在照明條件良好且視覺舒適的教室中進行教學,更容易達到教學的效果。
照度是視覺光環境的最基本的技術指標,它是指受照物體單位面積上所得到的光通量值,其單位用每平方米面積上受照的流明數(lm/㎡)或勒克(Lux)來量度。在高照度下,容易看清物體,分清細小字體、圖像,分辨能力高,人眼不覺得疲勞。
反之,在低照度下,光照不足,看不清細小的字體,分辨能力低,眼睛易疲勞,受損傷、患近視。各種照明工程設施中必須有科學合理的照度標準值,而且要正確地進行光照度的分布。
學校教室的照明光環境應以視覺的健康舒適度作為首要條件。因為學生在教室進行學習的過程中,大多數時間都是近距離的注視,為了更好的適應教室照明,人的視覺器官會自行調節,而使眼部肌肉過分緊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