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桐鄉市教育局發布《桐鄉市學科類民辦培訓機構設置標準》,進一步規范我市學科類民辦培訓機構設置,促進校外培訓機構規范有序發展。
與原有《桐鄉市文化教育類民辦培訓機構設置標準(試行)》相比,新標準對民辦培訓機構設置提出了新要求。比如,辦學場所的建筑總面積從此前的“不少于300平方米”提高到“不少于500平方米”;辦學場地要求必須通風條件優良,符合衛生防疫要求,采光和照明要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落實好青少年近視防控要求。
此外,新標準還建議辦學場所選址時應避免周邊100米內存在網吧、游戲廳等娛樂場所。與此同時,辦學場所需采取一定的安全防范措施,主要通道、走廊、一對一教學的教室須安裝攝像頭,有能力的機構可配備安保人員。
“新標準對學科類民辦培訓機構的安全管理制度提出了詳細要求,同時在收退費辦法、培訓內容上報教育局備案等方面也有了新規定。”市教育局安全法制科相關工作人員表示,特別是收費方面,新標準要求培訓機構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培訓費用。
記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00多家學科類民辦培訓機構獲得市教育局頒發的《辦學許可證》。“對于獲批的培訓機構,我們將加強監督管理,通過年檢、公布‘黑白名單’、探索信用校外評價管理機制等方式,為打造‘學在桐鄉’教育品牌營造良好的校外教育環境。”該工作人員表示。
信息來源:《今日桐鄉》
下面請大家看個視頻,教室照明環境的好與不好,區別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