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聯合四川省教育廳發布了《關于開展2019年托幼機構、校外培訓機構、學校采光照明“雙隨機”抽檢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要建立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間協作機制,明確部門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各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以“雙隨機”方式抽取抽檢人員和受檢托幼機構、校外培訓機構,開展檢測并記錄結果。
同時,各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強化措施確保抽檢工作質量,抽檢結果及時向同級教育部門通報。教育行政部門要督促轄區不達標學校、托幼機構、校外培訓機構改進教室(教學場所)采光照明條件。各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要共同對抽檢結果進行分析研判,做好轄區抽檢信息公布工作。
抽檢內容和范圍
(一)托幼機構。按照《托兒所、幼兒園建筑設計規范》(JGJ39-2016)第5.1.1、6.3.4條規定,對托幼機構兒童活動室的直接天然采光、采光系數、窗地面積比及照度標準值等情況進行抽檢。以縣(區)為單位,按轄區內持有辦園許可證托幼機構總數的至少5%進行抽檢,但最低不少于5所,不足5所的全部抽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