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教室照明設計要求
1、教室是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主要場所,應滿足學生學習活動的需求,因此,在照明設計中必須考慮照度、亮度和色溫。
2、根據《中小學采光和照明衛生標準》的要求:
(1)課桌面照度不應低于500lx;黑板照度不低于300lx;
(2)教室內局部自然光充足時,其平均照度不得低于1000lx。
二、教室燈具選擇及布置
1、光源的選擇:
應選擇顯色指數高的熒光燈或白熾燈作為主要光源。熒光燈的光效高、壽命長、無頻閃等特點符合教學環境的要求。白熾燈光線柔和穩定且價格低廉,適合用于一般教室的普通照明使用。
2、燈具的選擇:
根據不同的功能區(如閱讀區域)進行合理布局和設計安裝位置與高度等參數后選用不同功率的燈具來滿足不同功能的需要。(例如閱讀區域的燈具可選擇低瓦數的臺扇型吊燈或落地式筒形壁燈。)